雨遮 江宜樺:有條件登記、分別計價 |
2010/07/26 |
針對雨遮是否納入房屋權狀坪數,以及該如何計價問題,內政部長江宜樺上午表示,由於建商陳情,現在有些雨遮已可轉換成室內可使用空間,因此政府研議如雨遮確實可以為住戶利用,可以有條件登記,如何辨識是否屬住戶可利用的空間,還需要研議,但仍以「分別計價」為原則。 但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,「已氣憤到不知該說什麼。」玄奘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,現在政府官商關係真的是太露骨了。 對外界質疑政府政策在一場餐會後轉向,江宜樺澄清沒有餐會,是建商希望向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,因此政院在7月21日下午舉行了一場座談,吳院長並在會上做成若干裁示,其中包括雨遮爭議。 對此政策的調整,監委程仁宏則強調,不反對雨遮納登記,但不應併入室內總坪數計算、賣給消費者,如果內政部最後定調的政策走向,違背當初監察院糾正意旨,不排除動用質問權,要求內政部長到監察院接受監委質問,甚至不排除找更高層的官員來問。 張金鶚表示,去年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放任建商灌虛坪,其中就點名有的建築物的雨遮「可以停一輛賓士」,經過冗長、不斷的開會,內政部終於接受各界意見,決定改變不合理的情況。但沒想到建商吃個飯、講幾句,全部都翻盤。 他說,要讓國內房地產市場正常化,更重要的是實價登記,但小小雨遮,政府就如此讓步,他對房地產資訊透明化已不抱太大希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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