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遮納權狀 吳揆:重點是分開計價 |
2010/07/26 |
雨遮是否納入房屋權狀坪數及計價問題引發爭議,行政院官員昨天表示,從公平的眼光來看,凡是陽台、雨遮理應納入登記,內政部會再和建商公會研議,但吳揆指示,不論是否納入,都以「分開計價」為原則,不會讓消費者買到虛坪。 外界質疑雨遮政策大轉彎,是吳揆與建商日前餐會後的決定,行政院官員昨澄清,並無外傳餐會,而是業者向吳揆陳情,因此行政院上周三舉行了一場座談。 行政院官員指出,會中並無定案,吳揆指示內政部和建商公會再溝通研議,但應以「分開計價」為原則,制定明確規範,前提是不讓消費者買到虛坪吃虧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吳揆上周五公開表示,從公平的眼光來看,凡是必須的陽台、雨遮應該要登記,但是價錢要和一般建物分開計算。 他舉例,「就像買螃蟹時秤重,秤出來的重量包含螃蟹本身和綁在牠身上的草繩,如果草繩只有一條很合理,但是如果草繩很粗、很重,大家就會覺得很不公道,簡直就是吃人!」 吳揆認為,雨遮和陽台占的比例,應在大家可容許的範圍,對消費者及建商才公道,將請內政部及建商公會再討論。 行政院官員強調,雨遮陽台是否納入主建物登記的爭議,目前尚未定案,會由內政部和建商公會再研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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